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凉山州防震减灾局是凉山州人民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单位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承担同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配合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以地震动参数或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管理州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指导县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具体工作;指导下级防震减灾机构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承担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凉山防震减灾工作在凉山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地震局的有力支持下,以“能力提升”为主题,以自加压力、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为工作出发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四大方面工作: 1.着力实施“六大工程”。一是实施项目工程。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建设项目,完成177个台站的勘选工作,6个县53个台设备的安装。凉山州防震减灾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全面升级改造。全州10个防震减灾省级综合能力建设县通过验收。会理县积极创建四川省防震减灾示范县。完成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大桥水库专用台网和前兆台站收集、预处理、上报30万余组前兆数据,发送震情信息52000余条。二是实施宣传工程。在《凉山日报》等40余家媒体开设防震减灾宣传专栏。在德昌县举行第五届“平安中国”防灾宣导千城大行动凉山分会场启动仪式。组织防震减灾文艺宣传队、老科协、凉山蓝豹救援队、国际救助儿童会等宣传队伍,深入西昌卫星发射中心、西昌学院、西昌市螺髻山小学以及德昌、盐源等县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军营”、“进学校”、“进彝乡”。三是实施培训工程。邀请钢结构技术专家举办钢结构应用技术专题培训会。邀请知名教授为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风险和灾害预测》讲座。举办新版“凉山州防震减灾信息综合服务系统”使用培训、全省灾情上报PDA专业版、市州管理平台培训和“第五代区划图”培训等。四是实施机制工程。州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印发《凉山州2016年地震应对工作方案》和《凉山州2016年度重点危险区地震应急专项预案》,编制完成并实施《凉山彝族自治州“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开展对全州县市和州级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检查。首次组织召开县级地震应急预案修订专家咨询会,防震减灾规划专家咨询会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推进会。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合作建立凉山蓝豹应急救援中心。与省地矿局四0四地质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西昌绿恋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震动物宏观异常观测共建协议。建立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五是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牵头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州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启动《凉山州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开展2016年度政务调研课题《钢结构建筑在凉山抗震设防上的应用研究》。开展《地震带潜在山地灾害预判与风险防范研究》等项目,完成《2016云南施甸至川滇藏交界危险区地震灾害预评估和应急处置要点》。与国际救助儿童会合作实施以儿童为中心的减灾及基础教育项目。全省灾情上报PDA专业版和市州管理平台投入试运行。《凉山地震震害与防震减灾对策研究》与《大桥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分别获得凉山州科技进步三等奖。六是实施管理工程。州政府目督办等10个部门组成四个工作组对全州17县市和州级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检查。牵头对各县市、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全州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防震减灾重点工作大调研大督查。开展防震减灾专项执法检查,对7座特大型水库、53个建设工程进行实地检查,548个建设项目执行第五代区划图情况进行复核。参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评审活动6次,办理建设工程备案审查586件。 2.着力加强党的建设。2016年度我局党建工作在完成目标任务规定动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学党章党规,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学系列讲话,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争做合格党员,端正思想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一是抓好传达贯彻。分别在党组成员和全体党员中传达贯彻好中央、省委、州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局党组和党支部分别作为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局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三是抓好启动实施。召开座谈会,以学习《党章》和党的六大纪律要求为重点内容,作为启动实施标志。四是抓好宣传鼓劲。局党支部开设宣传栏,局门户网站上开辟学习交流专栏,加大学习教育工作的宣传引导。五是抓好方案制定。按照州委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州防震减灾局具体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六是抓好督促检查。局纪检组和局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见实效。七是抓好重点推进。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3.着力开展精准扶贫。2016年度我局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建立定点帮扶工作组,派出“第一书记”,突出“特色扶贫”,开展“光明、烛光、仁爱、同心、聚合、通讯”六项工程,建立多党合作机制,进行资源聚合,形成统一战线,落实慈善帮扶,全年筹集资金13.2万元,解决帮扶村264户农户用电入户,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为下坪子村小学生捐助书包、文具71套,奉献爱心“送温暖”干部职工为下坪子村特困户捐款6200余元,协调移动公司建设通讯基站,为帮扶村消除通讯盲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推进脱贫攻坚。 4.着力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我局积极落实州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决策部署,把创建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西昌市文明城市创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全局各族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形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道德准则和社会风尚。引导全局各族干部对中华文化、民族文化的认知、热爱。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创建方案计划,定期形成工作总结,全年报送各类创建信息12期。 二、部门概况 凉山州防震减灾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凉山州地震监测中心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凉山州防震减灾局本年收入合计102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30万元,占75.77%;事业收入20万元,占1.96%;上年结转收入227.23万元,占22.27%。 2016年凉山州防震减灾局本年支出决算总额为96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80万元,占39%;项目支出585.90万元,占6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凉山州防震减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13.83 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97.83万元,下降9.6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凉山州防震减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增加24万元,增长2.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凉山州防震减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95.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9万元,占7.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9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22.12万元,占2.47%;国土海洋气象支出785.13万元,占87.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本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度决算数为37.84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为3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2016年度决算数为13.06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决算数2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200401行政运行,2016年度决算数240.59万元,完成预算100%;2200404地震监测,2016年度决算数388.30万元,完成预算100%;2200406地震灾害预防,2016年度决算数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2200407地震应急救援33.00万元,完成预算8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实施完成,资金结转次年继续。2200450地震事业机构,2016年度决算数24.21万元,完成预算100%;2200499其他地震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84.03万元,完成预算8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实施完成,资金结转次年继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凉山州防震减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80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3.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及家庭补助92.9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凉山州防震减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5.11万元,增长14.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84万元,增长2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4万元,下降8.8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折旧维修成本增高,防震减灾业务工作出差下县落实任务加重,公务用车费用预算增加;接待费基本与上年差额不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3.00万元,占8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0万元,占18.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00万元,无新购置公务用车。费用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防震减灾有关公务及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6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190人,共计支出7.60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开展震情监测和跟踪、地震应急、震害防御等业务工作的日常公务接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州防震减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1万元,比2015年增长4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州防震减灾局政府采购支出3.50万元,主要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州防震减灾局公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无单价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州防震减灾局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1个,涉及财政资金380.00万元,其中大桥水库地震台网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凉山州地震监测中心运行维护费17.00万元,凉山州第二支地震救援队(森林武警)训练维护费20.00万元,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宣传经费15.00万元,凉山州灾害紧急救援队训练和日常维护经费18.00万元,西昌川-03号地震监测站看护费12.00万元,灾情速报系统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震情跟踪与地震应急工作经费11.00万元,短临跟踪与异常落实工作经费3.00万元,短临跟踪与异常落实工作会议经费2.00万元,川—03号地震监测站购地经费250.0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1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反映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紧急救援队的运转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系统及地方各级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1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地震事业机构、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监测等项目外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凉山州防震减灾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