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四川防震减灾工作全局,立足解决防震减灾综合问题,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省“两个跨越”目标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16-2020年)》《四川省防震减灾规划(2007—2020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规划基准期为2015年,规划执行期为2016年至2020年。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四川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总体方案,是各级政府履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职能,推进防震减灾工作,制定防震减灾政策、安排防震减灾重大项目建设及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基础条件 第一节 “十二五”防震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时期,我省地震灾害多发频发、大震巨灾突发连发,2013年“4·20”芦山强烈地震、2014年“11·22”康定地震等地震灾害,给灾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面对严峻的地震灾害和震情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关怀支持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密切配合、众志成城抗击地震灾害,科学有序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努力加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健全。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全省防震减灾形势,研究部署防震减灾重点工作,及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成立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加强对全省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确保了“4·20”芦山强烈地震、“11·22”康定地震等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健全应急准备、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灾后重建等机制,全面落实省市县分级负责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联动、专群结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了监测预测、震害预防、救灾抢险和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监测预报体系不断完善。抢抓灾后恢复重建化危为机的机遇,扎实推进地震台站优化改造、灾损恢复等项目,切实加强水库地震台网建设,测震、前兆、强震动、GNSS地壳运动监测、卫星遥感监测、流动跨断层形变监测、地震行业信息服务等网络日益完备,现已建成测震台站226个、前兆观测台站106个,全省地震监测能力实现提档升级。对省内及周边3.0级以上地震提供1-2分钟自动速报、10分钟内正式速报,开通地震自动速报“直通车”,直接向社会公众推送速报信息。开展长中短临地震预测预报探索,推进地震预报实验场建设,地震预测预报科学思路和方法取得进展,服务政府和社会公众能力得到增强。 ——震害防御能力不断加强。强化抗震设防监管,审定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863项,12个市(州)、53个县(市、区)设置防震减灾行政审批窗口,建成农居安全工程示范乡镇173个、示范村291个,城乡住房抗震能力明显增强。建成国家级、省级地震科普教育基地3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99个,建成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46所、市级464所,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在全国率先实现分管县(市、区)长防震减灾与应急管理培训全覆盖、率先推行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县建设,首批认定的5个省级示范县(市、区)全部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示范县(市、区)。 ——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有效应对和处置芦山强烈地震、康定地震和炉霍、白玉、得荣、越西、金口河等地震,芦山地震应急处置经验成为全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典范。修订《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5000余件,县级以上和乡镇专项地震应急预案覆盖率分别达100%和70%。加快推进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市县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灾情快速上报接收处理系统等建设,75个市县配套了防震减灾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省市县三级地震应急指挥平台技术水平得到提升。建成省市应急救援专业队伍25支,省市县三级地震救援专业队伍体系基本建立。 ——人才和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进市县机构建设,市级机构设置率100%,县级机构设置率93%,防震减灾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推进防震减灾人才战略,防震减灾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以防震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震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震减灾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地震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无线通信、卫星通讯、“互联网+”等现代化高新技术及设备装备在应对重特大地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高。各地各部门以“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平台,深入扎实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和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每年组织省级防震救灾综合演练,各市县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常态化。通过宣传教育和演练,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时期,我省经历了芦山强烈地震、康定地震等地震灾害,在夺取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全面胜利的同时,保持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取得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但我省地震监测预报能力、震害防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还有待提升,地震科技基础性工作相对薄弱,防震减灾信息服务水平较低,全民防震减灾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需要在“十三五”时期加大力度、认真解决。 第二节 “十三五”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防震减灾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公共安全对防震减灾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公共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建设平安中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省地处南北断裂带中段,地震频度高、强度大、分布广、灾害重,加之汶川、芦山等重特大地震的持续影响,地震活动频繁。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地震灾害风险仍将持续处于高位,形势比较严峻,亟需加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 ——经济发展对防震减灾带来新挑战。“十三五”时期,我省将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着力实施的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重大生态环保项目所在区域面临地震灾害风险,特别是高坝水库、石化基地等所在区域,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其损失和影响难以估量,对我省经济建设的影响将进一步加深,迫切需要提高地震灾害防范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全局。 ——社会治理对防震减灾赋予新任务。新时期,社会公众对地震安全更加关注,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更加广泛,防震减灾主体更加多元,统筹协调要求更高,迫切需要构建主体明确、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治理体系,依法规范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公众防震减灾责任和义务,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 ——创新驱动对防震减灾提出新课题。“十三五”时期,迫切需要聚焦防震减灾关键技术、重大科技问题和基础科学研究,持续开展技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地震预测预报、防震技术研发应用和地震灾情快速获取等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增强地震科技创新对防震减灾事业的带动支撑能力。 ——党和国家对防震减灾寄予新期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四川防震减灾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到四川地震灾区视察指导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四川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做出示范、创造经验。国家有关部委对我省防震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给予了大力支持,中国地震局与我省签订《共同加强四川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合作协议》。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快发展防震减灾事业,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依靠科技进步,着力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能力,推动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为我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目标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高度重视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切实强化综合防范措施,将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常态化,实现防震、抗震、救灾有机统一,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地震灾害能力。 ——依法行政、科学治理。坚持法制思维,严格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依法规范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防震减灾责任和义务。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能力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根据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防震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主导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地震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防震减灾整体合力。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到2020年,我省现代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效能更加显著,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城乡抗震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地震灾害对经济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的影响明显减轻,防震减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地震监测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监测能力达到2.0级,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速报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 ——地震应急应对能力进一步提升,指挥技术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培训体系、物资储备体系更加完善。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基本查明重点地区地震构造及重点城市和城市群活动断层分布,实现重点工程和新建工程100%抗震设防。 ——公众应对灾害能力进一步增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具备自救互救技能,地震高风险地区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地震灾害风险水平有效降低,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占比明显下降,对重要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影响明显减轻。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 (一)形成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能力。加快建设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提升公众逃生避险和高速铁路、油气管道等生命线工程紧急处置预警信息服务能力,实现20分钟内地震烈度速报,强化地震应急救援灾情信息支撑,提高地震监测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以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经济发达地区、人口密集地区、能源开发开采区域为主,加快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站,优化和完善现有地震分析平台、地震监测台网、以及宏观观测网络等技术系统,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和分析研判,推进会商制度改革,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 第二节 加强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一)增强城乡地震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地震灾害承灾体风险动态评估与地震应急准备能力评估体系,加强抗震设防监管,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规范。在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积极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等震害预测工作。大力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农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震害防御水平,为震害防御工作提供支撑。 (二)增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开展城镇和农村地区防震减灾能力动态评价,对全省农村住房抗震能力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估,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推广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技术,加强对农村民居建造和加固指导。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建立“以奖代补”的财政激励措施,引导农民建设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房。建立农房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农房建设设计指导和建设监管。推进城乡居民住房地震灾害保险工作。 第三节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加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处置和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基础设施和人口密集场所实现地震应急预案全覆盖。开展地震高风险地区的重特大地震灾害情景构建和对策研究,强化地震应急准备。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震灾情速报平台,发挥测绘、电信等行业应急资源优势,提升地震灾害信息快速获取和研判处置能力。完善灾情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深化军地双方在防震减灾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合作。 (二)提高地震应急救援响应与处置效率。排查重点监视防御区城镇地震应急准备薄弱环节,加强重点监视防御区城镇应急准备能力建设。提高各部门之间地震灾害应急联动、生命救援和综合处置能力。加强地震现场工作队、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日常培训和演练,将地震应急演练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及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地震多发地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购置小型、轻便、机动性强的应急救援和保障装备,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在复杂环境下的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为公众紧急避险和疏散安置提供保障。 第四节 加强防震减灾治理能力建设 (一)强化防震减灾法治保障。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地震预警管理暂行办法和防震减灾标准体系,不断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依法、常态、有序的社会治理机制,完善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机制,制定防震减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防震减灾职责,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众等依法有序参与防震减灾的政策措施和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强化基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强化防震减灾人才支撑。着眼于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人才需求,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加强各相关部门、行业的合作,强化灾害管理、科技服务、社会宣传等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省震情特点,以领军人才带动基础人才,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规模化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我省防震减灾需求的地震科技队伍。全面提升地震行业人才队伍素质,“十三五”末,地震系统本科以上学历从业人员达到75%,全员培训率达90%以上。分级分类实施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工作人员培训。加强防震减灾相关学科(专业)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和网络教育平台建设。 (三)强化防震减灾科技创新。紧紧围绕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坚持创新发展,整合科技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加快防震减灾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诱发地震监测预报技术研究,以及新技术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研发重大工程地震预警与应急处置技术、基于震源过程的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地震区划技术、城镇建设工程抗灾设防准则与防灾关键技术,研发大城市及城市群震害情景模拟、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动态评估等关键技术。完善地震科研基础设施,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行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紧紧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实施,加强防震减灾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防震减灾事务,扩大四川防震减灾国际影响。 (四)强化防震减灾文化建设。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地震行业精神,丰富防震减灾文化内涵。发挥防震减灾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对具有典型性和较高社会教育价值的地震遗迹遗址、活动断层、地震观测文物的保护。创作和推广一批优质的防震减灾科教作品,推动防震减灾知识进入国民教育和干部培训体系。利用主流媒体强化防震减灾政策法规宣传,利用新媒体、科普基地传播防震减灾知识,通过“互联网+”加强公众防震减灾行为引导和技能训练。开展“平安四川”防灾宣导系列公益活动。 第五节 加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网络和服务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提供活动断层分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区划图、地震小区划、地震安全性评价、震害预测、灾害情景构建等地震风险与应急准备信息服务。提供地震预警、地震烈度速报等预警信息服务。提供地震速报、地震灾情速报、震动图、地震背景等应急信息服务。提供地震、重力等地球物理专业观测数据服务。提供减隔震、工程抗震性能鉴定等抗震设防技术服务。制定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清单,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发挥公共媒介作用,完善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共服务受众面。 第四章 重点项目 第一节 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 依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和四川配套建设项目,整合现有全省已建的测震台网、强震动台网和社会力量建设的各类地震监测台网,新建测震、强震动、烈度计台站,建成覆盖全省范围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和覆盖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群等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区的预警台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台站观测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以及技术支持和保障系统,建设基准站280个、基本站331个、一般站1027个,形成全省范围的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预警能力、其他地区的地震预警信息获取能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应急决策、公众逃生避险、重大工程地震紧急处置、科学研究提供及时有效的地震服务。 第二节 川滇国家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 建设川滇国家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是中国地震局为推进地震监测预测研究在我省布局的重大科研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立川滇国家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成都、西昌、康定等三个工作站,打造科研平台、实验平台和共享平台。新建电磁、形变、流体等定点台站,升级改造重点地区现有监测台点。在主要活动断裂带上新建包括形变观测场地、跨断层短水准短基线观测场地、重力观测点和磁力观测点。在重点地区布设GNSS基准站,扩建GNSS观测网络。建成一批综合观测台站、台网。开展地震预测预报基础信息库建设,建立数字化观测资料典型干扰库和典型异常库。建立异常配套性、各学科异常相关性、群体异常时空演化特征、异常与构造活动可能关系为基础的强震综合预测指标体系。建设四川诱发地震重点实验室,深入开展诱发地震研究。构建和完善地震预报会商技术系统。该项目建成后,将为我省持续开展地震预测基础和应用研究、推动预测预报技术和方法创新提供场所和基础支持,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测水平。 第三节 防震减灾基础服务体系 (一)开展活动断层探测。对境内主要活动构造做进一步研究,编制全省1:25万活动断层地质图,龙泉山断裂、马边—雷波断裂等7条重要活动断层编制1:5万活动断层地质图,康定、松潘等6个有断裂带通过的重要经济发展及人口密集城区开展1:1万活动断层探查,攀枝花—理塘、理塘—巴塘等4个西部地震构造环境复杂的地段开展地壳深部结构探测。 (二)建设诱发地震监测系统。以金沙江、大渡河、雅砻江等重要能源开发区域、大型库区以及城镇和工矿密集区为重点,建立诱发地震监测台网,形成多手段、多类型的立体监测网络,提高诱发地震监测预测能力。 (三)实施防震减灾信息服务工程。构建以省市县和台站为框架的全省地震信息服务网络,强化城市间信息协同联动机制,引入云计算、云服务、大数据等新技术,完善和新建信息节点基础设施,建设防震减灾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和完善全省地震数据共享服务平台,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和科技创新提供信息支撑。 第四节 地震灾害风险防御与应急处置一体化工程 (一)城乡地震灾害风险防御工程。对成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川东北城市群、攀西城市群以及重点城镇,组织开展城乡地震灾害承灾体脆弱性调查、城乡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灾区情景构建和地震应急准备能力调查,建立城乡地震应急准备能力动态数据库。建立地震应急准备能力评价体系和标准,编制城乡地震应急准备能力评估指导纲要,开展基于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二)地震科普与应急救援培训平台建设。依托我省地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训练基地,建设具有代表性的特定灾害场景、地震应急救援实训系统和配备必要救援辅助装备及设施的防震减灾素质教育、培训平台。充分利用全省已建立的众多地震科技馆、纪念馆等资源,建设数字地震科普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安排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时,要高度重视和统筹考虑防震减灾要求,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推动规划任务和项目落地。各地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防震减灾专项实施规划,分解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切实组织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审批、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充分发挥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指挥、协调作用,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加强部门与地方的合作,促进军民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二节 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从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战略高度,谋划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联动、专群结合、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健全防震减灾联合指挥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市场在防震减灾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理顺省市县防震减灾的职责和事权,充分发挥市县地震工作部门的作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防震减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市县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对防震减灾的投入责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源更多更好地向防震减灾领域聚集,推动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 第四节 强化评估监督 省发展改革委、省地震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完善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和统计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评估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评估、统计,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年度地震应急检查督查,督促市县防震减灾规划实施,及时通报规划执行情况。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