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防震减灾局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财务人员1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符合考调条件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法管理人员。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8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6.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7.身体健康。 8.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查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考调公告和成绩均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和凉山州防震减灾局网站(http://www.enlight365.com/)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经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携带相关手续到凉山州防震减灾局办公室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 1、《凉山州防震减灾局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 2、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二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二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两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单位出具的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证明一份。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职位计划。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照考调岗位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和凉山州防震减灾局网站(http://www.enlight365.com/)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223001 监督电话:0834-3237659 附件: 凉山州防震减灾局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凉山州防震减灾局 2017年4月5日 |